烟台打造“海绵城市” 道路小区绿化等先期试点

2016-11-08

 烟台水母网 


还记得那些难忘的雨季吗?城市内涝问题,越来越多地困扰着我国不少城市。 下雨时通过“吸、渗、净、存”把水“留住”,需要的时候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

日前,烟台市制定下发《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下沉绿地、人工湿地、绿色建筑等等做法,让城市不仅“不再看海”,也能更好地利用“好水”。 按照要求,烟台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发挥山、河、林、湿地的功能,将至少75%的降雨实现就地消纳和利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从《意见》中看到,为保证海绵城市顺利推进,烟台推进措施方面凸显“细、严、实”三个特点。 《意见》要求从城市总体规划、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及详细规划,要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 比如说,总规中,要求将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城市道路、绿地、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专业)规划;在编制控规时,要对年径流控制目标进行分类分解,细化到各地块,明确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约束性指标,就连各地块内透水铺装率、下沉式绿地率、雨水调蓄容积等指标都要确定下来;在编详规时,更要落实可透水铺装、下沉式绿地、屋面雨水利用及其它调蓄等工程设施的类型、布局、规模、建设时序等建设细节。 在城市建设中,各个管控环节都有严格的审查条件。 比如说,建设地块的规划设计没有明确雨水径流控制目标和约束性指标的,不得进入土地“招拍挂”程序。“一书两证”申请中未能提供相应深度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方案的,原则上不得办理。 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当满足海绵城市相关规划设计要求;在各类建设项目在开展竣工验收时,要有专家对海绵城市工程设施建设和相关指标落实情况,作为单独内容与整体工程一并进行验收。 《意见》中,扎实推进也是一大亮点。市、县两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批复实施后,将编制建设实施方案,提报工程项目和年度建设计划,建立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库,录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系统,确保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任务。 此外,烟台要求,城市新区、园区和开发区建设,包括道路与广场、园林绿化、给水排水、停车场、建筑与小区等项目,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工程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老城区的海绵城市建设,要结合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棚户区、城中村、危房、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实施。 

道路、小区、绿化等先期启动试点 海绵城市建设的试点,正是推进城市用好水的一大步和跨越式发展的尝试。据悉,烟台不断探索、改变过去常用的迅速疏导路面积水的做法,增加渗透铺装面积,采用嵌草路面、草皮砖和透水性沥青等渗透设施,加大雨水就地入渗量。 对市区各大立交桥桥体、隧道墙体进行垂直绿化,栽植爬墙虎、常春藤、美国地锦、大花蔷薇等攀缘类植物20余万株,共计绿化墙体近万米。在市区部分区域进行屋顶绿化,选择佛甲草为主要植物材料,其适应性强、抗干旱、易管理,绿化效果较好,并营造独特景观,有效减少屋面径流总量。 

为涵养雨水资源,还采取构建下凹式绿地。机场路杜家疃立交桥绿地是典型的下凹式绿地,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雨水径流首先流入绿地,通过植物根系对雨水杂质的净化作用,再进入排水沟内,涵养地下水,改善水环境。 烟台住建部门提出探索制定“海绵城市”规划实施技术导则,充分发挥城市绿地、道路、水系等对雨水的吸纳、存蓄、缓释作用,建设具有自然净化功能的海绵城市。今年起,莱山区迎春大街投资1.5亿元对迎春大街道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综合提升改造,改造将引入“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系统,以打造“烟台第一街”为目标,进一步提升道路的承载力和沿途风貌,以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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